一是坚决执行区委、区政府《鹤山区督促检查工作问责暂行办法》和《鹤山区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》,把纪律挺在前,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;二是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,利用党员活动日和“三会一课”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树立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;三是以“以案促改”工作为载体,强化干部职工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,以案说法,现身说法,促进工作落实落细。

一是坚决执行区委、区政府《鹤山区督促检查工作问责暂行办法》和《鹤山区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》,把纪律挺在前,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;二是狠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,利用党员活动日和“三会一课”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,树立党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;三是以“以案促改”工作为载体,强化干部职工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,以案说法,现身说法,促进工作落实落细。